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
員生合作教育水上活動競賽規程
一、依據:依據教育部99.9.21臺體(一)字第0990161829號函暨102.01.01教育部體育署修正「游泳池管理規範」辦理。
二、目的:推展員生合作教育,提倡全民體育,鍛鍊強健體魄,培養公平競爭及團隊精神。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四、日期:(1)二、三年級106年11月10日 (星期五)下午第六、七節。
(2)一年級106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第六、七節。
五、地 點:本校游泳池。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20日下午(17:00逾期概不受理)截止。
七、報名地點:大會競賽組(體育組)。
八、參加資格:
(1)凡本學期已註冊之本校各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2)身體狀況:請各參加者先行自我健康評量,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得報名參加。
九、學生競賽種類:
(1)一年級個人與趣味接力競賽。
(2)二、三年級個人與250公尺大隊接力。
十、比賽項目:
個人項目:(1)50公尺自由式(一、二、三年級男、女生)。
(2)50公尺蛙泳(二、三年級男、女生)。
團體項目:(1)水中趣味競賽(一年級)。
(2)250公尺大隊接力(二、三年級)。
十二、競賽辦法:
(一)個人項目:每人限報一項,每班男生、女生最多報名1人,(高一每班應報名參加,高二、高三採自由報名參加)。
(二)團體項目:一年級水中趣味競賽,以班級為單位,應全部組隊參加(每隊20名同學參賽,男生、女生不限)。
(三) 大隊接力採計時決賽:高二、高三大隊接力項目採自由組隊參加(以班為單位,每班最多報名一隊),每班10名同學參賽(男生不限,女生至少4名),每人賽程25公尺。
(四)一年級水中趣味競賽採計時決賽:配合游泳教學內容,以捷泳為主(亦可用捷泳打水)。
(五)任何競賽選手均須著泳裝、泳帽、泳鏡參賽。
(六)若有冒名頂替者,凡經查證屬實取消該項成績並依校規處分。
(七)各項目比賽出發一律採用蹬牆式,嚴禁於岸上跳水。
十三、獎勵辦法:
(一)個人錦標採計:個人單項自由式50公尺與蛙式50公尺,各項錄取前6名(高二、高三如報名人數不足10名,則依實際參賽數擇優錄取),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二)團體錦標採計:大隊接力、趣味競賽,各項錄取前6名(如報名隊數不足10隊,則依實際參賽隊數擇優錄取),頒發錦旗、獎品以資鼓勵。
十四、本規程經體育組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https://web.whsh.tc.edu.tw/ischool/resources/WID_36_1_
75ad98521de31572c5ae545cf4cccd0140938c7d/CLS_36_1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