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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章則及計畫 / 章則 / 拾貳、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OO全校水上活動競賽規程

拾貳、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oo全校水上活動競賽規程

 

一、依據:依據教育部99.9.21臺體()字第0990161829號函暨102.01.01教育部體育署修正「游泳池管理規範」辦理。

二、目的:推展員生合作教育,提倡全民體育,鍛鍊強健體魄,培養公平競爭及團隊精神。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四、比賽日期:(1)二、三年級000年00月00(星期0)下午第六、七節。

              (2)一年級000年00月00日(星期0)下午第六、七節。

五、  點:本校游泳池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00月00日(星期0)下午00:00逾期概不受理截止。

 七、報名地點:大會競賽組(體育組)

八、參加資格:

(1)凡本學期已註冊之本校各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2)請各參賽者先行自我健康評量,不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請勿報名參加,否則責任自負。

八、學生競賽種類

(1)一年級個人與趣味接力競賽。

(2)二、三年級個人與250公尺大隊接力。

九、比賽項目

個人項目:(1)50公尺自由式(一、二、三年級男、女生)(2)50公尺蛙泳(二、三年級男、女生)

團體項目:(1)水中趣味競賽(一年級)(2)250公尺大隊接力(二、三年級)

十、競賽辦法

()個人項目(採計時決賽)每人限報一項,每班男生、女生最多各報名1(高一每班報名參加,高二、高三採自由報名參加)

()團體項目(採計時決賽)一年級水中趣味競賽,以班級為單位,應全部組隊參加(每隊20名同學參賽,男生、女生不限)

() 大隊接力(採計時決賽):高二、高三大隊接力項目採自由組隊參加(以班為單位,每班最多報名一隊),每班10名同學參賽(男生不限,女生至少4),每人賽程25公尺(泳姿四式不限)

()一年級水中趣味競賽(採計時決賽):配合游泳教學內容,以捷泳為主(浮具捷泳打水)

()任何競賽選手均須著泳裝、泳帽、泳鏡參賽。

()若有冒名頂替者,凡經查證屬實取消該項成績並依校規處分。

()各項目比賽出發一律採用蹬牆式嚴禁於岸上跳水。

十一、獎勵辦法:

()個人錦標採計:自由式50公尺與蛙式50公尺,各項錄取前6名,高二、高三如報名人數不足10名,則依實際參賽人數擇優錄取,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團體錦標採計:趣味競賽,錄取前6名,高二、高三大隊接力、如報名隊數不足10隊,則依實際參賽隊數擇優錄取,發錦旗、獎品以資鼓勵。

十二、本規程經體育組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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