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2)特殊身分減免學雜費(具政府單位核發之有效身分證明者):身障學生、身障人士子女(此兩項之家戶所得總額須未超過220萬)、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軍公教遺族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原住民學生…等。
二、申請方式:
(1)步驟一:即日起至8/7中午12時前,於【新生基本資料填報】系統,完整填寫各項基本資料,並選擇正確之「申請項目」。
(2)步驟二:新生始業輔導第一日,註冊組發放套印之申請表(含切結書),請學生帶回、家長確認無誤後簽章,並備妥「父、母及學生三人之戶籍謄本」,於8/15(四)中午12時連同申請表一併繳交。
備註:
(2)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申請書(橫式A4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