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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報到 / 第三站 (1)免學費/學雜費減免申請說明

一、申請條件:
(1)高中免學費方案:1132月起「全面免學費」免限家戶所得,免填申請書(但仍需於新生基本資料填報】系統勾選),由學校主動辧理

(2)特殊身分減免學雜費(具政府單位核發之有效身分證明者)身障學生、身障人士子女(此兩項之家戶所得總額須未超過220萬)、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軍公教遺族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原住民學生…等。
 
 
二、申請方式:
(1)步驟一:即日起至8/7中午12時前,於新生基本資料填報系統,完整填寫各項基本資料,並選擇正確之「申請項目」
(2)步驟二:新生始業輔導第一日,註冊組發放套印之申請表(含切結書),請學生帶回、家長確認無誤後簽章,並備妥「父、母及學生三人之戶籍謄本」,於8/15(四)中午12時連同申請表一併繳交。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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