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高中免學費方案:十二年國教自103學年度起,家戶年所得148萬以下就讀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的學生實施免學費補助。
(2)特殊身分減免學雜費:身障學生、身障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軍公教遺族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原住民學生…等。
二、申請方式:
(1)步驟一:即日起至8/9中午12時前,於【新生基本資料填報】系統,完整填寫各項基本資料,並選擇正確之「申請項目」。
(2)步驟二:新生始業輔導第一日,註冊組發放套印之申請表(含切結書),請學生帶回、家長確認無誤後簽章,並備妥「父、母及學生三人之戶籍謄本」,於8/17(四)中午12時連同申請表一併繳交。
備註:
(1)112學年度免學費及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費用補助申請表(填寫範例)
(2)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申請書(橫式A4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