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班級電腦使用要點
2010.12.16 圖書館修訂
- 提供老師實施資訊融入教學。
- 提供老師及學生到網際網路上瀏覽網頁、擷取教學相關資訊。
- 提供學生於本校網站閱覽學習教材及公告事項。
- 協助老師及學生處理班級事務的文書編輯、計算、建檔等工作。
- 方便學生獲取圖書館線上服務與線上資源。
貳、班級電腦的使用及管理
- 各班級具有使用、管理班級電腦之權利與責任,必要時各班可自行訂定「班級電腦使用公約」,公佈執行。
- 每學期初選舉各班資訊股長,協助班級管理電腦、維護設備、使用權分配、故障報修及班級資訊活動之推廣等事宜。學期末由導師依學生獎懲辦法予以獎勵。
- 資訊股長須於每日放學(17:00)前檢查電腦設備,將電腦關機,並妥善清潔維護。
- 班級電腦日常使用時以老師上課為第一優先,老師指定的班級事務工作為第二優先,資訊股長的日常檢查工作為第三優先。
- 使用電腦時應注意人機安全,並請保持安靜,如需討論請低聲交談,避免影響他人。使用結束時,須依正常手續關機,鍵盤、滑鼠應予歸位,非必要請勿開機閒置。
- 請師生盡量使用網路儲存空間、教學平台或電子郵件夾帶個人檔案,避免已中毒的隨身碟造成班級電腦感染 USB 病毒。
- 學生個人檔案請勿存放於本機硬碟,以避免系統還原時資料遭刪除。
- 使用電腦時應善加保護,保持電腦周邊環境清潔,嚴禁放置運動器材、飲料、食品、等物品在電腦附近,以免電腦損壞。若因操作不慎,致使電腦或其週邊發生故障或損壞時,請立即回報,以利派員維修;如因嬉戲或故意而致損壞者,應照價賠償。
- 班級電腦為本校財產,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擅自變更電腦擺放位置、更改電腦設定、加裝非原有程式或刪除原有程式或增減電腦配備。
- 使用學術網路應恪遵「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可任意拷貝、下載、存取資料、安裝沒有使用權的軟體及遊戲。凡盜用版權軟體被查獲者,應自行負法律上之責任。
- 禁止安裝、使用點對點(Peer to Peer,P2P)軟體,如 Foxy、IMesh、eDonkey、BT、ClubBox、GoGoBox等,以防止惡意程式入侵電腦。
- 本校師生於使用班級電腦之設備時,除本要點外,其他規範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