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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專車逾時達10分鐘以上時先向學務處回報(04-23153521),再請

    同學自行搭乘計程車或公車到校於三日內到教官室向陳教官申

    請退費事宜(搭乘計程車請司機開立收據)。

二.學生專車逾時,同學仍可選擇學生專車搭乘專車仍會依照路線依序接送

    學生。

三.因學生專車逾時而導致的遲到及缺曠,屆時會協助同學銷缺曠課的註

    銷事宜請同學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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