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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設備及教室管理 / 實驗室 / 實驗室緊急應變程序

實驗室緊急應變程序

1. 小心靠近現場:對於發生事故現場,嚴禁冒然闖進,應從上風處接近意外現場。

2. 鑑定危害:若屬化學物質意外,依使用化學物質、安全料表(SDS)、標示牌、運送聯單或包裝上四位數字的物質編號來判定肇事物質。若屬感

  電可能性,應先斷絕電源。依照物質編號目錄、或物質名稱目錄找出物質特性及處理原則。

3. 封鎖現場:通知校警對事故現場周圍進行必要之管制

4. 決定進入現場:在穿有適當的保護衣物和設備時才進入現場,不可接觸或穿越洩漏物質。

*避免吸入任何蒸汽、煙霧和燻煙。

*若有火災發生,以預備之滅火器儘速滅火。若火勢過大,應立即通知消防隊支援。

5. 若有人員受傷依下列程序辦理

    (1)通知實驗室負責人

    (2)通知設備組(分機235219)

    (3)通知總務處(分機411)

6.  緊急救護電話:

    *火警及救護車:119

    *本校校護:校內分機317

  *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急診室:04-2205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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