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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設備及教室管理 / 專科教室 / 視聽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一.本教室僅供教師視聽教學、專題演講使用。
二.使用本教室,由任課老師向管理老師預約登記,若有特殊情形,由教務處協調。
三.投影片、幻燈片、電影片、錄影帶之使用,須配合課程按進度實施。非有關教學課程內容或由學生攜帶之影帶,一律禁止播映。
四.學生須遵照規定時間,準時進入教室。
五.在教室不得喧嘩、嘻戲、吃零食,應隨時維持教室之秩序與整潔。
六.未經老師許可,不得任意啟用設備。
七.愛惜公物,不得故意破壞,否責負賠償責任外,另請訓導處議處。
八.上課完畢,請老師督導學生清掃,並關閉電源、電器設備、門窗、窗簾等。
九.遵從老師指導及其它規定,有違規定者,按校規議處。
十.上課完畢,請老師填寫專科教室日誌(使用登記簿),以備建檔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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