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詳細內容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獎助學金/校外獎助學金」或「教務處註冊組網頁/圖文公佈欄/全校/110上學期獎助學金申請」查看及下載表件;亦可至親至本組領取。
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申請須由學校統一彙整審查並蓋印,務必依「本校受理截止日期」前將申請表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二、各獎學金若有名額限制,將由學校初審選拔;申請資格以各獎學金公告辦法為主。
三、其他各項校外獎助學金於本網頁持續更新,以供申請,請同學隨時上網查閱,將不再另發紙本公告。資料內容若有缮打錯誤,一律以各獎學金辦法為準。
項次 | 獎學金名稱 | 申請對象及條件 (資料如有錯誤以函文內容為準) | 本校受理 | 點選以下 |
1 | 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 1.設籍宜蘭縣(低收入戶、身障學生優先,一般生可申請) 2.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警告以上懲處證明。 申請網址:宜蘭縣政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 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 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 至9月13日(學生自行上網申請後列印送註冊組造冊) | |
2 | 武德武尚德清寒助學金申請辦法 | 1.需家庭訪查。 2.具下列其中資格: 3.前一學期學期成績70分以上。 上列申請需經班導師實地瞭解加註說明; | 至9月15日止 | |
3 | 財團法人千佛山慈善基金會白雲圓夢助學專案 | 1.學科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政府列冊低收證明或家庭財產收入證明。 3.除書面審查外,基金會訪查小組實際訪查或電話訪談。 | 至9月15日止 | |
4 | 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 | 1.父母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重大疾病或服刑、身障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 2.單親、隔代教養或特殊境遇等長期貧困家庭。 | 至9月15日止 | |
5 | 財團法人月星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 1.以未申領其他基金會獎助學金者且必須願意接受家庭訪視。 2.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無記小過以上情事。 | 至9月23日 | |
6 |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 1.前學年總成績平均75分以上。(高一新生請國中辦理成績單並核蓋成績證明章戳) 2.限一戶一名。 | 至9月23日 | |
7 | 寶島時代村10年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 1.設籍南投縣(市)6個月以上。 2.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3.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4.其他家境清寒,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本獎學金每年發給一次,各組成績之標準如下: 1.前一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平均75分以上(高一學生以國三成績為準) 2.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 至9月23日 | |
8 |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 | 1.申請網址:https://www.lovepeace.org.tw 2.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 3.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或家庭變故,亟需幫助者。 | 至9月23日 | |
9 | 臺中市原委會110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 1.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 2.清寒學生獎學金:學期成績60分以上,符合辦法所述「家境清寒條件」之一。 3.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期成績75分以上,無一任何科不格。 | 至9月23日 | |
10 | 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設籍基隆市6個月以上,家境清寒。 2.學業、操行成績(甲等)平均80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各科成績65分以上。 | 至9月23日 | |
11 | 新北市高中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 1.具原住民身份,設籍新北市6個月以上之在學學生。 2.學期成績75分以上,低收入戶6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處分。 3.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單位之獎助學金。 | 至9月23日 | |
12 | 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設籍新竹縣6個月以上,未享有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 2.操行甲(80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 至9月23日 | |
13 | 財團法人道慈基金會失親兒獎助學金 | 1.限設籍於花蓮、台東偏遠地區失親兒(含孤兒、單親兒) 2.曾接受本會獎助學生之舊生,則不受設籍花東之限制,仍可以繼續再申請 3同意本會「手機視訊訪問」、「電話訪問」、「學校訪問」、「師長訪問」、「家庭訪問」等訪查 | 至9月23日 | |
14 | 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學金 | 1.曾於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外科手術或內科心導管治療之學生。 2.病童為特教學生,由學校證明。 | 至9月23日 | |
15 |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 學習獎學金、助學金、仁寶電腦陽光獎助學金、陽光獎甄選等 | 至9月23日 | |
16 | 110臺中市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 1.設籍臺中市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 2.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高一學生以國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且學業成績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至9月28日 | |
17 | 110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 1.設籍雲林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 2.目前就讀於雲林或台中、彰化、南投、嘉義縣市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學生)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高一學生以國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 至9月28日 | |
18 |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110單親培力計畫 | 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進修之所需托育費或學雜學分費。(詳如計畫) | 9月30日前單親家長自行郵寄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 | |
19 | 110-1韌世代獎助學金 | 1.學業成績:109-2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 2.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109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3.109年家庭總所得未超過新台幣120萬,且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 4.出示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證明;或出示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仍積極求學等證明。 | 至9月30日前(自行郵寄戶籍所在之家扶中心申請) | |
20 |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特殊才能組) | 1.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表演相關領域,表現優異,且近三年曾參與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或國內全國性個人比賽,並取得前三名或特優獎者。 2.於教育部公布之最新年度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刊載之體育競賽種類中,個人競賽項目成績表現優異,近三年曾入選國家代表隊或培訓隊,或曾參與國際性具規模之比賽以及國內由中央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個人競賽項目,並取得前三名或特優獎者。 3.符合培育條件之申請者中,若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者優先錄取。 | 至9月30日止 | |
21 | 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 1.設籍彰化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 2.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高一學生以國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且學業成績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至9月30日止 | |
22 |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未享有其他公費或獎助金。 2.學業成績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 3.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未有曠課或記過記錄。 | 至10月8日 | |
23 | 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 2.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 3.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 | 至10月8日 | |
24 | 臺中市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 1.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 2.具區公所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家庭遭逢變故致 生活困難之導師證明等。 3.學業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至10月8日 | |
25 | 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設籍南投縣6個月以上,未享有其他公費 2.低收證明或家庭突遭變故或清寒經導師證明者。 3.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身障生及奉准免修體育者不計) | 至10月8日 | |
26 | 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 1設籍彰化縣6個月以上之自強學生。 2.符合要點二、三各項且未領受公費。 | 至10月8日 | |
27 |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或弱勢受災家庭,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 至10月8日 | |
28 | 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 1.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3年,或父或母(監護人)設籍金門縣連續10年現仍在籍。 2.未享有政府公費。 3.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成績每科無不及格,銷過後無記過以上處分。 | 至10月8日 | |
29 | 財團法人岸裡文昌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 1.岸裡國小畢業校友,於各級學校就讀者。 2.學行俱優獎學金:智育成績高中需80分以上,未受記過以上處分,體育75分以上,殘障者不在此限。 3.特殊才藝獎學金:個人或團體比賽具縣市比賽前三或全國性比賽前六名者。 | 至10月8日 | |
30 | 雲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 1.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2.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3.未享有其它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部、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 至10月8日 | |
31 |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設籍嘉義縣,未享有其他公費。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證明。 3.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操行成績80分(甲)以上,有體育成績者 | 至10月8日 | |
32 |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 | 請至基金會網站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 ->表格下載 (依申請項目填列該項獎學金申請表件) | 至10月8日 | |
33 | 新光鋼添澄痲癇之友獎助學金 | 1.目前仍在持續治療中之在學學生 2.未領軍公教有子女教育補助費 3.申請助學金者,需具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 | ||
34 |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 | 1.獎勵部份:警察編制內現職員工子女;獎助部分:因公殉職、死亡傷殘之編制內現職員工子女。 2.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獎助部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 至10月20日自行向警察服務單位申請 | |
35 | 邱創煥文教基金會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 | 1前一學年成績平均85分以上。 2.長期協助家務,照顧老殘幼小,謹身節用,克盡孝道。 | 10月25日 | |
36 | 普仁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 | 1.具有具體特殊表現者。 2.具特殊專長者。 3.成績優異者(學業成績7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4.家境清寒。 | 10月25日 | |
37 |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未享有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 2.操行甲(80分)以上,學期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3.無懲處紀錄(銷過視為無紀錄) | 10月25日 | |
38 | 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秋季獎學金 | 1.台中學區之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者之子弟。 2.需於排定時程至正德佛堂或函文所列志願服務地點擔任義工10小時以上(含讀書會2小時)。 | 10月25日 | |
39 | 中華電信方齊賢先生獎學金 | 1.前學年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一科不及格者。 2.須符合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 11月3日 | |
40 | 台中市私立廣亮基金會清寒優秀獎助學金 | 1.家境清寒,為縣市政府、公所列冊之低收入戶。 2.學期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其中某單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3.需接受家訪。 | 11月3日 | |
41 | 財團法人快樂學習教育基金會 | 1.未接受其他獎助學金者。 2.不限制在校成績,以家庭經濟狀況不佳者優先發放。 | 11月8日 | |
42 | 墨仙基金會急難救助計畫 | 1.協助失親或缺乏母愛的弱勢兒童或青少年獲得基本生活需求。 2.僅接受公(私)部門社會福利單位社工員轉介,不接受案家自行申請。 | 無限期 | |
43 | 行天宮急難濟助 | 學生急難濟助: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申請,同一項目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需接受電話預約家庭訪視) | 事件六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