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學金申請通告
★獎助學金詳細內容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獎助學金/校外獎助學金」或「教務處註冊組網頁/圖文公佈欄/全校/106下學期獎助學金申請」查看及下載表件;亦可至親至本組領取。
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申請須由學校統一彙整審查並蓋印,務必依「本校受理截止日期」前將申請表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二、各獎學金若有名額限制,將由學校初審選拔;申請資格以各獎學金公告辦法為主。
三、其他各項校外獎助學金於本網頁持續更新,以供申請,請同學隨時上網查閱,將不再另發紙本公告。資料內容若有缮打錯誤,一律以各獎學金辦法為準。
★本次新增項目:第44、45、46、47項。
獎學金名稱 | 申請對象及條件 (資料如有錯誤以函文內容為準) | 本校受理 | 點選以下 | |
1 | 106-2行天宮急難濟助 | 學生急難濟助: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申請,同一項目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 事件六個月內 | |
2 | 106-2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授災家庭,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 至2月23日止 | |
3 | 107年0206花蓮震災災害受災家庭子女助學金 | 1. 申請日期起算前三年內災害發生時,經災害應並中心認定為基準。 2. 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 至3月2日止 | |
4 | 106-2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 1. 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父或母(監護人)設籍金門縣連續達十年現仍在籍。 2. 高中在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 | 至3月5日止 | |
5 | 106-2彰化縣政府獎學金 | 1. 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 2. 高中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無記過以上之紀錄。 | 至3月5日止 | |
6 | 106年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 | 1. 民國107年應屆畢業生,105學年度上下學期智育成績均達70分以上。 2. 持有個獎學金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書,且於102年1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間取得。 3. 其他申請資格及獎勵內容請參閱https://goo.gl/njVifH | 至3月6日止 | |
7 | 106-2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 1. 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份之學生為優先。 2. 設籍宜蘭縣。 3. 學業平均成績、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或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鄭明)。 | 至3月7日止 | |
8 | 106-2行天宮助學金 | 1. 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 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 至3月9日止 | |
9 | 106-2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 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2. 學期成績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 至3月9日止 | |
10 | 106-2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等未依規定者,概不受理。 | 至3月9日止 | |
11 | 群園關懷協會助學金 | 1.設籍或就讀臺中市公私立高中職 2.非低收入戶,學業成績7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群園官網(http://chionyuan.sino1.com.tw/index.asp) | 至3月10日止 | |
12 | 106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 | 1.優秀學生獎學金:106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90分 2.清寒學生助學金:106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70分 3.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詳閱附件辦法。 | 至3月10日止 | |
13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7年單親培力計畫 | 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提升專業知能,促進就業能力,增加社會競爭力,進而獨立自主,自立脫貧。 | 至3月13日止 | |
14 | 中山電機系友在學子女獎學金 | 1. 系友子女現就讀國內立案國中、高中、高職及五專者。 2. 高中前一學生學業成績75分以上;德行評量或日常評量無不良評語者。 3. 檢附500字以內自傳,限提交學生本人親筆手寫稿。 | 3月15日前 | |
15 | 106-2韌世代獎助學金 | 1. 學業成績:106-1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 2. 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3. 106年家庭總所得未超過新台幣120萬,且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 4. 出示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證明;或出示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仍積極求學等證明。 | 3月16日前 | |
16 | 107年度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 | 1. 未曾受本會「火炬助學計畫」資助者。 2. 家境清寒,仍有優秀表現者。 3. 雖環境清貧或遭逢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 4. 凡申請者,將指派人員致電或致校訪查。 | 至3月16日止 | |
17 | 106-2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 家庭遭逢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2.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3. 其他家庭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4. 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 5. 高中學校成績平均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身障及奉准免休體育課者不計)。 | 至3月19日止 | |
18 | 106-2翰林文教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 鼓勵清寒學子專心向學、奮發進取,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 至3月19日止 | |
19 | 106-2雲林縣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 1. 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學生家境清寒。 2.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 | 至3月19日止 | |
20 | 106-2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 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 2. 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 | 至3月20日止 | |
21 | 107年度財團法人楊丁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 1. 設籍台中港區(限清水區、沙鹿區和梧棲區)六個月以上。 2. 前一學期成績排名為全班前30%(含)內之證明。 3. 生活簡樸、心性善良、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及處事敬業者。 | 至3月20日止 | |
22 | 106-2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 2.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 至3月20日止 | |
23 | 106-2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助學金 | 山西省籍之學生。 | 至3月20日止 | |
24 | 106-2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 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2. 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 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 至3月22日止 | |
25 | 107年中華民國紅心字會 | 1.為鼓勵受刑人之在學子女努力向學,且使受刑人無後顧 2.品學兼優獎助學金(學期總成績平均60分以上,且未有重大 | 至3月22日止 | |
26 | 106-2財團法人千佛山慈善基金會白雲圓夢助學金 | 1. 政府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子女,或家境確屬清寒的子女。 2. 學科平均成績80分以上。 | 至3月22日止 | |
27 | 106-2武德武尚德清寒助學金申請辦法 | 1.可家庭訪查。 2.具下列其中資格: 3.前一學期學期成績70分以上。 上列申請需經班導師實地瞭解加註說明; | 至3月23日止 | |
28 | 106-2新竹市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家境清寒,由學校老師審定核章。 | 至3月23日止 | |
29 | 106-2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設籍嘉義縣之居民,家境清寒,且各科符合申請標準。 | 至3月23日止 | |
30 | 107年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 | 1. 設籍嘉義市六個月,因家庭遭遇變故或家境清寒之非低收入戶學生,至生活及負擔學費限於困難者。 2. 前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 | 至3月23日止 | |
31 | 106-2勤勞獎學金 | 1.106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 106學年度上體育平均成績70分以上 | 至3月26日止 | |
32 | 106-2澎湖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1. 設籍澎湖縣並居住六個月以上。 2. 高中學業成績75分以上。 3. 家境確屬清寒者。 | 至3月26日止 | |
33 | 財團法人臺中市西屯慈愛會助學金 | 下列任一情形皆可申請: 1.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 2.父母雙亡或殘障無法工作者、單親。 3.其他特殊案例,請學校註明。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70分以上。 | 至3月29日止 | |
34 | 106-2財團法人 | 一、一般社會清寒子女之學期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 二、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60分以上。 | 至4月9日止 | |
35 | 106-2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 | 1. 獎勵部份:警察編制內現職員工子女;獎助部分:因公殉職、死亡傷殘之編制內現職員工子女。 2. 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獎助部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 至4月10日止 | |
36 | 106-2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 |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學期平均80分以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 至4月13日止 | |
37 | 106-2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 設籍新北市滿六個月,前學年學業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 | 至4月13日止 | |
38 | 財團法人臺中市聖壽宮仁義禮智信獎學金 | 對於仁義禮智信各方面有任何傑出表現者(含清寒學生),任選一項或一項以上之事蹟簡述於申請表。 | 至4月13日止 | |
39 | 106-2東林學苑社會關懷協會法音獎學金 | 1. 家境清寒或貧困單親家庭之子弟。 2. 學業成績75分以上、無懲處紀錄者。 3. 家庭極為窮困者不限學業成績 4. 檢具戶口名簿影本、學生證影本、近期清寒證明正本、 5. 第一次申請者繳交600字以上自傳一篇; 6. 學校統一送件(不受理個別寄件)。 | 至4月24日止 | |
40 | 2018土耳其國家獎學金 | 請自行上網申請(www.turkiyeburslari.gov.tr) | 至5月14日止 | |
41 | 106-2快樂獎學金 | 1. 不限制在校成績,以家庭經濟狀況不佳者優先。 2. 未接受其他獎助學金者。 | 至5月17日止 | |
42 |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獎助學金 | 1. 即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 2. 申請資格: (1) 學業成績80分以上,德行優良。 (2) 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卡或清寒證明。 (3) 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 (4) 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獎助學金。 | 自行送件申請 | |
43 | 107-1全國高中職校園電競獎學金 | 詳見辦法內容,並參閱活動網址:https://lol.garena.tw/news/3919 。 | 自行送件申請 | |
44 | 107-1行天宮醫學系學生助學金 | 六月底前至行天宮五大志業網/醫療志業/醫學系學生助學(https://www.ht.org.tw/religion235.htm)填寫電子表單,自行下載書面申請表填寫相關資料後掛號郵寄回傳。 | 自行送件申請 | |
45 | 107年普仁育成計畫 | 1. 具有具體特殊表現者。 2. 具特殊專長者。 3. 成績優異者(學業成績7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4. 家境清寒。 | 至6月13日止 | |
46 | 106-2宏匯集團助學計畫 | 1. 助學金:家庭年所得80萬元以下之學生。 2. 生活助學金:提供弱勢學生每人每月新臺幣2,000元以上,以家庭年收入較低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優先核發。 3. 緊急紓困助學金:對於家庭發生急難致經濟困頓之學生。 4. 須進行家訪。 | ||
47 | 107原住民優秀獎學金 | 1. 具有原住民身分學生。 2. 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3. 學業優秀獎學金: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達同年級、同組之PR7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4.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進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賽者。 | 每年3月31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