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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車、宿舍、賃居、全民國防教育 / 住宿生早晚餐 / 清寒住宿學生伙食減免申請表

有關住宿學生團膳餐費優減申請說明

1.清寒學生補助依照教育部現行規定辦理,若無規定禁止,則以持有鄉、鎮、區公所以上證明者為主辦理團膳伙食費減免,村里長的證明次之, 無證明者不予辦理;補助人數以經本校審查核定為主,並以團膳供餐的總人數 5%員額為優減名額的上限。

2.若人數超過員額時,則以完成申請之日期排序等候。

3.若已有其他伙食補助者,則不再重複辦理。

4.清寒學生需協助餐廳事務(如排表輪值每日餐後清潔及餐廳布置等),若在校表現不佳時,則陳報會議經討論決議取消優減資格。
 

申請表https://web.whsh.tc.edu.tw/ischool/resources/WID_69_1_400716713f7820a6c230be4b5601eaa996bbf723/CLS_69_1_589c30c2a8e7f731daea0af0bc770fc361041375/b953c9931bdd20a39fdc2b8d2d9fe0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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