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週在校運動150分鐘」實施辦法
依據:
依106年5月3日中市教體字第1060037515號函,國民體育法第六條規定、教育部體育署Sport Health 150(SH150)方案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頒訂之「臺中市中小學學生每週在校運動150分鐘實施計畫」推廣學生參與運動相關政策實施。
目的:
增進學生每日在校身體活動的質與量,提升體適能及習得運動技能,並培養終身規律運動習慣。
實施對象:
本校全體學生
肆、實施方式:
一、時間:
以每日上午8時00分前、下午17時00分至18時00分、下課等,各班非 體育課之課前、課間及課後時間為原則,每人每日累積30分鐘以上。
二、種類:
游泳、籃球、排球、桌球、健走、跑步、羽球、網球、舞蹈及其它等。
三、場地:
游泳池、籃球場、排球場、羽球場、桌球室、田徑場、健身房及其他可供運動之空間。
四、師長認證:
以班級與個人為單位,每次運動後由各班體育股長登記於「班級SH150紀錄表」,由導師、救生員、運動性社團教師、體育科教師等認證。
五、學生上網登錄:
請學生於運動後7日內自行上網,於本校網站體育組網頁”SH150”登錄個 人運動時數與班級運動總時數。
六、注意事項:
1. 放學留校運動請事先告知家長,並注意回家時間。
2. 請配合禮讓,由體育課、運動代表隊練習優先使用場地。
3. 注意運動安全,運動前確實做好暖身動作,以避免運動傷害發生。
4. 確實遵守各運動場地的使用時間及規定,並維護各場地之清潔。
5. 正確使用運動設施並愛惜器材,發揮公德心,使用後務必歸還原位。
伍、預期目標:
一、提升學生運動參與動機、興趣及體適能,並培養終身規律運動習慣。
二、學生畢業前都能喜愛並學會一項以上之運動技能與運動規則。
三、獲得運動與健康相關知識,促進同儕互助、合作精神及運動欣賞能力。
四、學生參與每週運動150分鐘以上之比率達逐年提升至90%以上。
五、學生體適能檢測中等以上比率逐年提升至60%以上。
陸、獎勵方式:以個人及班級(體適能檢測中等以上)為單位進行團體表揚。
柒、本計畫經體育委員會通過,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